馬拉松活動辦法

§ 獎項獎品
  
名次 獎項內容
分區實體決賽-麻吉組 (本類獎項分北、中、南三區,以麻吉組為受獎對象)
冠軍 禮券5,000元+獎狀+獎品
亞軍 禮券3,000元+獎狀+獎品
季軍 禮券2,000元+獎狀+獎品
  
註:
1.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,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:如價值
 達新台幣壹千元以上,將依規定於次年1月底以前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;如價值達新台幣貳萬元(含)以上
 ,將預先扣取10%稅款;外國得獎者一律預先扣取20%稅款(不論獎品價值多少)。
2.中獎人須以正當方式完成活動,若經檢查疑有作弊可能經查屬實即資格不符,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者資格。
3.本對獎須知以及下述資格限制有效拘束所有本活動參加人。任何人一經報名參加本活動,視為已同意本活動所列之一切
 規範與約定(包括但不限於本對獎須知以及下列資格限制等),亦同意放棄就因本活動所生一切爭議為訴訟上或訴訟外一
 切權利主張或抗辯之權利以及救(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訴訟、調解、仲裁以及保全程序等)。
  
主辦單位保留於任何時期修改本活動各項內容之權利,活動內容與相關辦法如有變動,將於變動前公佈在英語單字馬拉松網站上。